日志正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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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3年 6月 24日 周一周一大早上,飘下了毛毛雨,毛毛雨落在身上很舒服。
表弟一家从青岛到北京到天津再到锦州,表弟一家的感受是:锦州的气候实在是太好了。 确实,不冷不热,真是比较适合人居-----除却一年两个季节的季风。
身体不适,疲惫,没时间去检查,就这么硬挺着呢。
真的感觉,力不从心了…… 闺蜜在远方,一直惦记着,惦记着,没时间去打电话问候,也没时间理会干女儿的事儿。 她Q上留言一篇论文,说是干女儿的,问我能不能拿去单独发表。
其实,高校里的事情不是很了解,但是有一点我知道,学生的研究作品或者是论文一定要是导师署名第一的,学生是第二作者,这就像,女演员一般情况下是要跟导演上床才能取得女一号的位置一个道理,属于潜规则。 若果女演员不从,当然,女一号属于下一个献身的了。 若果学生不从,那么,以后毕业的推荐信以及评语以及一切一切,都会有很多羁绊……
干女儿自然是不懂这些的,她妈妈也是我的闺蜜,貌似也不很懂。 其实,要是我,费尽心血的论文,也不想给老师第一作者的名字…… 但是,国情,就是这样子,你想不顺应潮流,想标新立异,那么,自然会有很多后果…… 这后果,有很多又是无法弥补的。
一个人情社会,一个古老的有着这样那样潜规则的社会,很难容忍一些不顺应这些潮流的人的生存。 你想标榜自己,突出自我,你想有自己独立的一切,简直不太可能。
我还有一个女友,其老公也是个优秀的画家,自认为其画艺在辽西当属一流甚至国内也是一把好手…… 但是,因为不是很善于与人沟通,所以,画作埋藏于民间,很少外传。 还有一个老者画家朋友当属同一类。
在一个势力的社会现实下,不同流合污,可以,自然,你的才华便会被湮没在浩浩世俗里。 善于顺应,善于应变,善于推销自己,可能是当下这个势力社会唯一能够使自己活得舒服的捷径。
孩子的的心灵是纯洁的,她不懂这些,但是,如果作为家长的我们纵容她去跟自己的导师作对,很可能,孩子的个性得到膨胀,她会更好的维护自己的利益。 表面上,你赢了,暂时的唯一作者的名字属于你了,可能,孩子,在今后的路上,还会吃更大的亏。
我说不好,是同意让孩子宣扬个性,坚持自我,还是顺应这个恶俗社会的潮流。 我还是凭直觉跟我的闺蜜说,轻易不要跟导师作对。
我说的对否? 让时间开证明吧。
对很多现实问题,我很无奈。
最后修改于 2013-06-24 09:2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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